解析:
针对市场上最为普遍的六座或以下乘用车,新车在首个保单年度所应支付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的金额为950元人民币。通常情况下,该保险的首年费用设定为固定数值,而对于家庭自用、座位数不超过六座的车型而言,其所需交纳的费用便是950元人民币。倘若被保险车辆在首个保单年度内并无涉及任何有责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在下一年度,其所应缴纳的交强险保险费将有望降低10%;若能保持连续两年无此类事故记录,则降幅将进一步扩大至20%;若能持续三年及以上无有责事故发生,则有可能享受到高达30%的费率下调。因此,对于那些能够确保行车安全的车主们来说,他们在未来年份中所需承担的交强险费用将会得到相当大的优惠。
然而,与此相反,若在过去的一年内曾发生过两次有责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其所应缴纳的交强险费率便会相应地上升10%;若不幸发生了有责致人死亡的事故,那么费率的上涨幅度更将达到惊人的30%。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