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终止后原有的债权和负债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债权人可以直接对该公司的股东、设立者或者出资方进行追索。公司的解散应该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完成清算工作并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如果在公司注销之后,其原有的债权和负债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对此负责的清算责任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