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面对被他人跟踪的情形时,如何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成为了关键所在。譬如说,个人的通信记录,比如电话呼叫、短信往来以及社交媒体聊天消息等等,都应当予以准确提取和存档。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中立的第三方作为目击证人也会对后期维权起到重要作用。若长期受到骚扰,我们还可通过拍摄照片、录制视频等手段来固定证据。倘若有录音资料能够明确显示跟踪者具有犯罪意图,那么便可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和处置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