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有权将户口迁移至亲戚家居住地。在这一过程中,请务必携带相关的申请文件与对方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应的准予迁入许可证。取得准予迁入许可证之后,请携带经确认无误的迁移当事人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亲戚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再次前往迁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机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终完成户口的迁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