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被送至看守所内的人员并不必然面临刑事审判及徒刑的判决。仅当司法机关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足以证实该行为人触犯了相应的犯罪法条时,才会面临刑法的制裁。
然而,要满足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并非易事。这其中包含以下三个基本要素:其一,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以及量刑的所有事实必须都有确凿的证据予以支持;其二,所有用于定罪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最后,在全面考虑案件的全部证据之后,对于所认定的事实应当能够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