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过程中,法院并不负责寻找相关人员。强制执行所针对的主要是财产方面的事宜。若法院获得了对方当事人的确切信息,那么执行部门便有权对其所涉及的任何银行存款进行查封和冻结。若在该账户中有相应金额的款项存在,则法院可立即将之划拨至申请人处;而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无任何资金,则需要由申请执行方提供与此相关的财产线索,例如,对方可能拥有的房地产、汽车等可供执行的财物资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