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该精神病患者具有自我控制及识别行为能力,则可自主选择通过协议途径或法律诉讼方式解除婚约。
2.若该精神病患属无法或完全丧失自我控制与辨识行为之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仅当配偶行为对其社会权益构成侵害之时,方可变更监护人为代理人,进行诉讼离婚申请。协议离婚流程为:如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重要议题达成共识,便可亲自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婚姻证书以及离婚协定至其中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流程为:若双方未能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欲离婚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其住所地不符,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行使管辖权。经法院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