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报销事宜需根据特定情况而定。在社会保障体系下,若事故起因为第三方,且该第三方负有法律责任,那么通常情况下,此类情况将无法申请报销手续。相反,假如事故属于突发意外事件,且无需追究第三方责任,此时才能进行有效地提出报销要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以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方式进行处理,寻找肇事者进行相应赔偿。然而在此过程中,很难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医保部分获得报销。不过,针对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仍可尝试通过医保途径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首先,当在交通事故中自身承担了一部分责任时,个人承担的那部分医疗费用便可在医保中进行报销;
其次,若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责,但第三人未能支付或无法确定其身份,则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之后,有权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最后,若交通事故完全由本人责任引起,由于自身过失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并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况,因此医疗保险部门必须对这些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