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类型的公司都必须设立监事。
其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监事会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三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同样需要设立监事会,其成员数量也不可低于三人。若因公司股东人数相对较少或公司规模较小而无法设置足够数量的监事时,此类有限责任公司可酌情设立一到两名监事,但必须保证监事会的存在,无需设立专门的监事委员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本法第六十九条、第八十三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监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