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原告向法院递交提起诉讼的申请书之日起,法院应当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在诉讼申请中明确列明了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所提出的诉讼要求以及纠纷的基本事实与理由,且此争议事项属该院的司法管辖权范围之内,那么法院就应该予以立案处理。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院将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