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办理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程序,您所需提交的正式文件包括:
1.详细填写并签署的贷款申请表;
2.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共需复印三份);
3.完整无缺的户口簿原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对于集体户主而言,还需提供首页及本人户口页面的复印件);
4.房产买卖合同的原本以及该合同全套副本的复印件(两份);
5.由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
6.预交房款收据的复印件(两份);
7.私人印章(如已婚人士,则需分别为配偶准备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表格,并请您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该联络单的复印件(一份);10.商业贷款合同;11.维修基金收据的第六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