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债权代偿所引发的民事争议,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即3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期限自债权人识知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时起算。
同时,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也为三年,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该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受到了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20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