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外嫁女儿未将户口迁移该地区的情况下,倘若其在丈夫家中未能取得宅基地,同时又无娘家提供宅基地的,则可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宅基地的申请手续。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农业部规定,农村家庭每户仅能拥有一块宅基地使用权。
此外,法律严格保障了女性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应有权益和利益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