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定涉嫌洗钱罪后,行为人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37日内面临定罪及量刑的处理结果。洗钱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调查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承担。在公安机关完成对洗钱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并确认其犯罪事实后,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逮捕。若检察机关予以批准,则会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令;反之,若未予批准,也会向公安机关说明具体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