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受他人蓄意贬损时,我们可采用以下几种主要的维权方式:
首先,若行为人的行为已触犯诽谤罪,受害人可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如果该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但有明显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之嫌,受害人亦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法处理。
其次,当我们遭受他人恶意诋毁和诽谤,导致个人声誉遭受损害时,我们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等。
最后,若情况严重,我们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恶意诋毁者的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形式多样,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侮辱、诽谤以及新闻报道严重失实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等。面对此类侵权行为,我们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关于因侵犯名誉权而提起的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具体而言,这两个地点分别指的是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若涉及到利用网络进行侵权行为,那么侵权行为实施地将涵盖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及其他信息设备所在地,而侵权结果发生地则包括受害人的居住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