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各类机构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如果擅自侵吞本单位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者,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期限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是相应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承担一定金额的罚金责任。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巨大的行为人,将接受至少三年以上至最高十年之间灵活时间的有期徒刑处罚,而且同样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人,则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并且仍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