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来偿还房屋的贷款债务,这被视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还款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可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1)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2)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
(5)其他应归入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