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必须明确强调精神疾病患者与其他健康群体同样享有不可剥夺的人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的行径,无论加害方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都不应作为减免其法律责任的理由。具体而言,当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遭受轻微身体伤害时,这便构成了一般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触犯了中国大陆地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此时,加害方需要为其行为付出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造成的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级别,那么加害方就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即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