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之后,通常会在六个月之内进行上门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如果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的六个月期限内未能执行完毕,则申请人有权向其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进一步处理诚然,上位法院经过严谨的审查之后,既能够责令原法院在规定时间内继续执行,也可以做出本院自行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的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