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无法在超出合理期限后继续生效。理论上而言,超过法定时限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则被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定,一旦相关案件被正式立案,执法机构应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最终决定。若因案情较为复杂等原因需要延期处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