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因无法预见、难以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因素,导致税务行政相对人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
2.若因国家税务机构自身工作失误或存在问题,最终引发税务行政相对人做出了税务违法行为;
3.对于税收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即时改正错误,并且尚未产生任何不良后果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可考虑不予实施处罚措施;
4.如未成年人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其所涉及的税收违法行为将不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
5.若精神病患者在无法正确认识或控制自身行为时,所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也将得到适当的宽恕和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