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长途货运行业中,货车司机与雇主之间皆为雇佣关系,且该雇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不幸与他车发生碰撞,则需依据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并向相关方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诉讼,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损失,则由雇主即车主进行补充赔偿。对于驾驶员自身的赔偿部分,雇主仍需承担赔偿责任。鉴于雇员负有全部责任,因此事故的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对外赔偿的部分,雇主(车主)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而雇员(驾驶员)若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损害,则应与雇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雇主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雇员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