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异地房地产作为启动财产保全程序所需之请求必备要素,应提供相应的申请书及靠谱的担保资料。
一般的担保材料通常涵盖了担保书以及资产证明两部分,比如不动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账单副本、汽车行驶证明等等,且所提供的这些担保资产估值必须保证其价值至少要高于请求保全总额,至于担保资产的来源则既可是申请人自己所有,亦或是第三方友情相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