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贷款2000元的案例中,如果一个月的利息高达600元,那么我们可以明确这已经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最高息额。至于贷款双方是否曾就利息问题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出借方诉求在借款期限内收取利息,则需要得到法院的进一步认定和裁决。针对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若双方未对利息问题作出清晰规定,那么即便出借方试图主张这部分利益,也同样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然而,除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之外,如果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那么出借方仍然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利息。在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