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女方将户口迁回其原籍的操作流程如下所述:
(1)
首先,申请方应携带原有户口册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前往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管理机构,申领并填写迁出证明表格,同时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以获取迁移证件,完成户口的注销工作;
(2)接下来,申请人需携带上述相关文件及证件,前往其原籍地的户口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