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成功的可能性仍然较高。对于那些被指控犯下普通犯罪行为且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监禁刑罚的被告来说,他们在被警方依法拘留满30天后仍未获得批准逮捕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这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进行逮捕的条件。为了提高不被批捕的可能性,被告和其家属可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如在涉及受害者的案件中,主动与受害方取得联系并寻求和解,适当地支付合理赔偿以获取对方的谅解;对涉案的赃款、赃物,尽可能地予以归还或补偿;在逮捕令尚未签发前,确保被告能够获得专业的法律援助,由辩护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并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以此来争取不被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