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七座车辆承载了超出额定数量的八名乘客便属超员范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驾驶营运性客车如超出其核定载客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将被处以扣减驾驶员12个积分的处罚;而在驾驶其他类型的载客汽车时,同样若超过其核定额载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则将面临每次被扣除6个积分的处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