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需进行年度检查与补办营业执照的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登记主管机构领取相应的年检报告书,并根据年检报告书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认真填写;
其次,携带已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且已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及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
最后,待登记主管机关完成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核实后,对于年度检验合格的企业将在其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相应的年检戳记,同时收取相应的年检费用,并返还给原执照持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发给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