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若彩礼的索求具有明确的婚姻缔结意向,则其一般不得予以退还。
然而,若出现如下几种特殊情形,情况将有所不同:
(1)双方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双方即使已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亦未能共同实际生活;
(3)且需注意,此种情形仅限于婚前支付产生的彩礼,并且该行为导致了支付方的经济困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