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彩礼可以退还吗
是可以的,但有一定的条件,比如: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在农村地区,经常会有先举办婚礼,再办理结婚登记领证的情况。因此若双方未确定合法的婚姻关系,此时女方反悔,则需要归还男方支付的彩礼。
2、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
就是婚后女方不愿与男方同居生活,而提出离婚的。若确实存在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情况,则离婚时女方需将婚前支付的彩礼退还给男方。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就是因为给付彩礼造成自己生活困难,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情况,也是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
当然,为了保障女方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同居2年以上,或者是已经有了孩子抚养;再或者是彩礼已用作两人的生活费用支出,这些情况下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说的是禁止借婚姻敛财,并不是说禁止给彩礼。也就是说,在合理的范围内,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并不违反《民法典》的规定。
二、存在彩礼纠纷要怎么解决?
主要可参考以下因素,以确定是否应该退还彩礼以及退还比例:
1、是否办理结婚登记;
2、同居时间长短;
3、是否有小孩;
4、男方家庭经济条件;
5、未办理结婚登记归责与何方等。
因此,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领证是一个重要因素,而这也是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也就是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可不退还(一些特殊情况除外)。另外,彩礼纠纷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于不能认定彩礼的或者是交往期间所给予的财产处理情况,得视具体情况、具体性质依法处理。
2、完全自愿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一般属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彩礼可不予返还。
3、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因此,若有彩礼纠纷问题,可及时提出诉讼,若超过三年,则诉讼会丧失胜诉权。
三、彩礼中关于“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认定
“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一般应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即给付人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都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基本生活水平。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及家庭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若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及其家庭背负高额债务,虽然给付人的收入能维持基本生活,但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仍然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农村彩礼可以退还吗?得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判断,不能说一定可以退,当然也不是完全不能退。现实生活中因为结婚彩礼的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不在少数,对于不同的当事人自然想要争取的利益是不同的。比如男方想要退还彩礼,但女方却不愿意退还。要是在这方面有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建议直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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