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规定,由于工伤保险并未包含在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涉及工伤的治疗费用皆应由工伤保险负责承担。考虑到部分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而需要入院接受治疗,上级主管部门已明确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病人所属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具体数额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此外,如果医疗机构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经过经办机构的批准,那么工伤职工在前往统筹地区以外进行治疗时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也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