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注册外贸公司所涉及的详细程序包括:
1.首先进行公司名称的核定工作。请务必准备至少五个备选的名称,鉴于各类行业中中小型企业的数量极为庞大,一旦出现重名情况,申请将无法获得批准。在确定了公司名称之后,接下来的步骤便是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一份名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的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所有的股东签署确认,然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系统性的审查,以确保该名称未被其他企业使用过。若经查无重复,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会颁发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携带已经核准的名称通知书以及股东个人印鉴、身份证件的原件前往银行开设验资账户(若按照认缴制注册,这一步骤可以省略);
3.获取询证函或者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若按照认缴制注册,这一步骤也可以省略);
4.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营业执照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总经理任免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实收资本备案的需提供出具注册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认缴制证明书无需提供)、以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凭借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6.依据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凭借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8.最后,前往开户银行,根据公司的全套资料将验资账户转为基本账户(若按照认缴制注册,这一步骤同样可以省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