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使用信托借款方式并保留证据方面,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参考:
首先,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需经双方当事人自愿承认或者有适格的证人通过证言予以证实。
在借款过程中务必注重保存相关信息,当发生诉讼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交完整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屏打印件,或者借助相关软件将聊天内容提取备份出来;
其次,微信转账记录应进行详细备注说明;
最后,对催缴欠款应加强记录管理。
微信借款的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