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女性员工在分娩期间可享有长达98天的产后休养期,部分地区还额外设有针对晚婚晚育人士的60天放宽政策。
在此基础上,若遇到难以顺利分娩等情形,将追加15天的产假予以补偿;
而若是怀有多胞胎的情况,则每多生育一名婴儿,便可相应地增加15天的产假。
此外,对于那些在孕期不足四个月时选择流产的女性员工,同样可享受到15天的产假待遇;
而当孕期达到或超过四个月时进行流产手术的,则可获得共计42天的产假福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