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全国范围内,对于120救护车的收费标准进行如下阐述:
首先,院前急救服务收费为每次150元;
其次,救护车的起步费用为10元(限于3公里以内的路程),而超出这个距离的部分,按照每公里2元的比例收取;
此外,心肺复苏抢救的收费为每人每次100元;
再次,针对大出血情况下的抢救工作(包含抢救所需的材料和仪器,特别是与止血相关的特殊材料除外),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最后,所使用的药物费用将根据药品的实际价格另行计算。
另外,还需支付每次出诊的费用,金额在10至15元之间;
以及每辆救护车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的收费,为每次4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