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意外伤害死亡保险是否能够得到赔偿,主要取决于此类保险是否包含相关的保障条款。
例如:
1.医疗保险通常并不涵盖身故责任,因此发生意外死亡时,此类保险将无法提供理赔服务。
2.意外伤害保险通常覆盖意外身故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获得相应的身故赔偿。
3.重大疾病保险:
部分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身故承担保险责任,这类保险产品不仅可以根据合同规定,为被保险人支付重症医疗费用,同时也可针对被保险人的离世给予一定数量的身故保险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重大疾病保险通常只允许客户在其中选择一项进行赔偿,即要么赔付重疾费用,要么赔付身故保险金。
只有少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同时具备寿险复原金保障功能,也就是说,在被保险人获得重疾赔偿后的一年内,若不幸离世,仍可获得一笔身故保险金。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未包含身故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当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身亡时,此类保险仅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