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执行人员提出延期申请时,应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在此过程中,应当提前完成对原有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的续行工作,续行时限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财产保全期限,此处列举其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总计不得超过一个完整的年度;
其次,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整年;
最后,查封不动产业以及冻结其他财产权益的期限,则不得超过三个完整的年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