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地产补偿费用:
主要用于补偿被拆除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因拆迁所产生的损失。
过渡时期的补偿费用:
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住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其具体数额将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居住环境和人口数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住户的月度情况进行补贴。
激励性质的补偿费用:
旨在鼓励被拆迁方积极配合政府政策的执行工作,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按要求签订合同的住户,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