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房产证上将产权人姓名从母亲更改为女儿乃是实际意义上的产权转移,成功过户后便可完成名称变更。
2.为了完成上述产权转让流程,必须首先获得住房所有权,具体要求包括拥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同时住房贷款需已全部偿还完毕且不存在任何抵押负担。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随时准备好申请并进行住房过户手续。
此过程中,房屋所有者(即房产证登记人)及其共同所有人,以及购买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出席,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及相关住房三证,共同前往该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