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汽车在进行左转操作时被电动车碰撞的事故,那么通常应该归咎于闯祸的电动车方。
当汽车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进行左转时,却遭遇到违规行驶的电动车撞击,那么理应由电动车一方承担起事故的全责。
然而如果左转的汽车本身也存在某种程度上的过失,那么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