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商铺门口进行车辆停靠被视为非法行为,然而,店家擅自在商铺门前设置障碍物或是自己规划停车标线则是一种违反规定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商铺门口停车仅存在于特定的场景中,即在商铺门前的行人专用通道或者非机动车辆行驶区域内停车,这种行为同样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严禁在行人专用通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除外。
如果机动车需要在道路上暂时停靠,那么必须避免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行人专用通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进行临时停靠。
除此之外,不仅仅是车主没有权利在此处停车,店主在商铺门口设置障碍物也是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
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应当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