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故子女在继承方面并不享有绝对的权利,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即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其父(母)身亡时,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为行使继承权。
关于遗产继承,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两种形式。
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
父母、配偶以及子女;
而第二顺位继承人为: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及外孙子女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