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原告向法院主张权益之前,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解释和说明工作,同时也给予原告申请更换被告的机会。
若原告未能提出变更被告的申请,那么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据事实与证据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决。
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原告所起诉的被告并非真正的责任方,案件的承办人员应当依法履行释明义务,引导原告提出变更被告的申请,随后法院会通知不符合条件的被告退出诉讼程序,并通知原告认为合适的被告参与到诉讼之中。
倘若在法官进行充分的释明之后,原告仍然未提出变更被告的申请,那么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法作出驳回原告对不适格被告的诉讼请求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