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拆迁租户店铺补偿申请的操作流程如下所述:
1.对于承租人而言,主张自身权益最为有利的时机是在房屋所有者与拆迁管理部门尚未签署补偿协议之前。
一旦房主与拆迁方达成协议后再去提起诉讼,情况将会变得较为棘手。
为了确保您能够妥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您无法在与房东及拆迁部门之间达成一致,那么依法提起法律诉讼无疑是保障权益的最佳方式。
切记保留好合同复印件和租金缴纳的相关票据以备查询。
2.承租人在处理租赁合同时需额外关注其中是否有关于征收拆迁补偿的具体条款。
在司法实践中,政府拆迁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种。
若在合约中事先拟定了有关不可抗力免责的条款,则合同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即便如此,承租人仍然有权主张其应得的拆迁补偿权。
享有这类权利的前提条件是,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赔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租赁商铺面临拆迁时,承租人有权获取的拆迁补偿款项主要包括停业损失以及搬迁费用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