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办确实会对两个店铺之间的距离有所限制,这是因为必须要满足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合理布局规定。
其次,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无法发放:
第一,由于经营场所所处环境的安全隐患而导致其不适于经营卷烟类产品;
第二,店铺位于中小学校周围的特定区域;
第三,曾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且时间不足三年者;
第四,若因申请人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或提交虚假资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发证决定之后,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第五,若因申请人采取欺诈、行贿等不当手段获取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后,申请人在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第六,若申请人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且在一年内受到执法机构处罚两次及以上,则在三年内不得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最后,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还存在其他一些不予发证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应当公开,允许和方便公众查阅。
第二十七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