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针对已触犯法律并被判入狱服刑的人士而言,他们在服刑期间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操作,需等到刑期结束之后,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积金制度的规定,方能对个人公积金进行合法使用或提取。
2、若要成功申请提取公积金,只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一)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
(二)达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且选择出国定居的人群;
(三)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士;
(四)不幸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人士;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士;
(六)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人士;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士;
或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极度恶化的人士;
(八)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极度恶化的人士;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