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持卡人发生逾越三次的信用卡逾期现象,将有可能面临诉讼之虞。
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1.若信用卡逾期时长超过三个月、或在银行两次催收后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采取冻结该信用卡并将其列入禁止再次申请的客户类别等措施,同时还有可能以涉嫌信用卡欺诈及恶意透支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2.在银行提起诉讼之后,倘若持卡人仍然拒绝偿还欠款且欠款总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那么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