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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现房需要注意哪些

5w浏览 匿名 2024-05-04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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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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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1.对于房产价格问题,您应做好充分的预算准备。
    那些意欲购买现房的消费者,务必要对自身的经济实力有一个精确且全面的评估,同时还要对置业区域以及所选房屋的面积有一个明确而精准的认识。
    2.请务必仔细观察房屋内部的布局是否合理。
    例如,如果客厅存在多面开门的现象,那么在摆放家具时可能会遇到诸多不便;
    再比如,下水管道是否位于室内,通风及采光效果如何等等,这些都是您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3.在检查房屋装修质量时,您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墙体是否易于脱落白色涂料,其次是室内是否散发着刺激性气味,最后是电气线路的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电线、插座是否属于次品或者不合格产品等。
    4.小区的环境和生活配套设施同样关系到您未来的居住品质。
    因此,您应该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是小区环境是否整洁有序、安全性高,其次是绿化覆盖率的状况,再次是项目本身配备的设施是否与宣传资料、合同承诺相吻合。
    此外,您还需了解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备,例如电梯数量是否能够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否足够等等。
    5.配套设施的完备程度也是您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例如,交通条件、商业配套设施、教育资源、医疗设施等是否齐全,同时也要关注它们之间的距离远近以及规模大小等因素。
    6.在购房过程中,您还需要与开发商商定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全文
    9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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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些什么?主要有: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4、安置房容积率比较高,所以在采光、通风等方面其实并不是太好。5、安置房建筑质量可能没有商品房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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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业预售购房合同模板的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买卖合同形式,它所涉及的是商品房预售方以及预购方双方就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在对该类合同进行效力认定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参与合同缔结的各方当事人均需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缔约资格;
其次,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预售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且多以法人等为主体,因此,并非所有人均有资格成为预售方并与他人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此外,预售方还须是经过合法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商品房预售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只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并具备相应的预售许可资格,其与预购方之间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如果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份预售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但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人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份预售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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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购买安置房 需要注意什么
应该注意: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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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预售商品房合同注销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经备案确认后,若房屋所有者希望申请予以注销及变更,开发商应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填写申请表格。
凡欲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事项,均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该表格由买受方填写,内容包括注销与变更之详细原因,并需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申请表格填写务必详尽无遗,不得出现任何空白或遗漏之处。
同时,在单位留存买卖合同并进行盖章操作时,务必要注明存档数量。
如涉及注销与变更登记备案之合同已办理过抵押登记事宜,则需先行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之合同需附上已撤销抵押单据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此外,注销登记备案时还需携带所有相关合同文件,合同中需包含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条款,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办理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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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在成都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其实际产权人,如果是多个人员那么则需要所有人员一致同意卖房,对于没有房产证的一定要在购买协议当中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否则算作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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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确立企业名称:
这是我们在设立新公司时首先要完成的步骤,必须选择与主营业务相匹配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特名称作为贵司标识。
2.递交相关文件资料,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
这一步主要涉及对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畴进行精细化的界定,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可持续发展。
3.领取营业执照:
当您的企业名称申请获得批准,以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经过严格审查后,便可以顺利地领取到营业执照,正式宣告贵司的诞生。
4.公司备案刻章: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定点刻章机构,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办理备案刻章手续。
5.开设银行账户:
为了方便资金往来和财务管理,贵司需要在当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6.税务种类核定: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贵司实际情况,确定应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以便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7.社会保险开户:
为保障员工权益,贵司还需按照规定在当地社保部门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按月缴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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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二、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三、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四、房屋的权利人;五、相关费用的缴纳。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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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4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合同的内容要明确。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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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留置时间最长为几个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时,须由相关监察部门领导层共同研究并做出决策。
对于设有市辖区的城市及以下级别监查机关采取此类措施的情形,需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而省级层面的监查机关则需要向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备案,并在其批准后方可实施。
然而,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一次,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对于省级以下监查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况,延长留置时间必须得到上一级监察机关的批准。
若监察机关发现所采取的留置措施并不恰当,应立即解除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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