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前车驾驶员因酒后驾驶导致后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时,认定事故责任应依据以下各项原则:
首先,若后车撞击行驶中的前车,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则由后车负事故全责;
其次,若在夜间,前车未按照规定安装尾灯,从而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则前车需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再者,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立警示标志,由此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则前车需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而后车则需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最后,若前车在倒车或溜车过程中与后车相撞,造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则前车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关于酒驾的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饮酒驾车的标准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但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
而醉酒驾车的标准则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