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拆封了外包装之后,若能确保商品质量与原始性能未发生变化,且包含完整的商品本体、配套零部件以及商标等标识信息,便符合退货标准。
自您确认接收商品之日算起,在七个自然日内(自次日起开始计算),若商品外观完好无损,即可申请进行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法律依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